浙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维护评价范畴的常见问题

时间:2022/11/13 3:00:00
来源:http://zj.beijingjingpeng.com/news888965.html
详细介绍:

北京市京鹏拆迁律师事务所为您免费提供浙江农村宅基地拆迁,浙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浙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杨勇律师,北京10大律所等相关信息发布和资讯展示,敬请关注!

       浙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对房子评估成果极为不满的状况屡见不鲜。房屋征收部门转发给被征收人的住户评估陈述存在以下问题:
1.房地产价格评估组织的选择不触及包含委托人在内的被征收人,并且从征收部门委托评估组织到评估成果的整个过程中,被征收人并不知道评估组织的存在。
被征收人在收到家庭评估陈述时才知道征收部门委托哪家评估组织对其所属的房子进行评估
2.评估组织确定的房子巨细总是与事实不符。具体表现只是计算具体的套面积,房子的公共面积被排除在评估范围之外,导致房子评估金额的价值严重降低。
3.在宣布房子征收决议时,将征收房子的评估价值。



征收决议早已作出,但评估陈述迟迟未能提交,导致评估标准与周边地区同类房子的市场价格差距不断扩大。
房子评估和装饰评估的单价过低。评估单位如何取得评估单价?评估陈述没有对被收集的人进行具体解说,陈述内容过于简略笼统。
房子征收补偿应包含房子、房子装饰和配件的补偿,因此评估应涵盖需要补偿的各个方面。
在委托人收到的评估陈述中,经常发现附件的评估单价没有明确规定。
       评估过程中的“漏项”将直接导致被征收人的权益减少。并且,在很多状况下,房子本身的价值并不是被征收房子总价值的zui高部分,因此浙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深感不满是合理的。

北京10大律所哪家好?浙江农村宅基地拆迁,浙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是多少?浙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怎么样?北京市京鹏拆迁律师事务所专业承接浙江农村宅基地拆迁,杨勇律师,电话:18513451735